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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积分兑换客票非自愿退改规则(试行)的公告

尊敬的会员:

自2024年2月9日(含)起,南航将调整积分兑换客票非自愿退改规则,具体如下:

一、调整内容

积分兑换客票是指使用南航里程兑换的客票。本次调整针对的是《南航明珠俱乐部会员手册》中,涉及南航积分兑换的南航或合作伙伴实际承运客票,相应的非自愿退改规则调整如下:

  1. (一)积分兑换客票发生非自愿退改(符合《南航旅客、行李国内/国际运输总条件》中非自愿退改条件),自退改之日起,退还里程按原里程有效期顺延6个月退回。
  2. (二)其他积分兑换产品,以发布的最新产品规则为准。
  3. (三)对于受特殊地区政变、台风、地震、洪水等不可抗力影响,特定地区、时间段和航班范围的客票,免收变更费或退票费,具体政策以相应执行文件为准。
  4. (四)其他未尽规则,参照《南航明珠俱乐部会员手册》执行。

二、办理渠道

南航直属销售单位、客户服务热线(境内95539,境外+86-4008695539)。

三、试行期限

本规则适用于积分兑换日期在2024年2月9日(含)至2024年6月28日(含)之间的客票。

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
2024年2月9日